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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简资修:法律作为合约安排,载《交大法学》2015年第3期,第37~46页。
Tze Shiou Chien, ,2015 (3) SJTU LAW REVIEW 37-4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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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为合约安排
简资修1,2
1.台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2.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摘要:
科斯提出交易费用解释了制度之存在,但其未将之操作化,令庇古式外部性理论借之还魂了。张五常将租值消散、交易费用与制度费用等同视之,避免了此一缺憾。在此理解下,法律是合约安排,而非吓阻诱因。法律作为合约安排,才能合理解释物权效力与过失责任之现实存在。更重要的是,法律作为合约,必然要求了法律的规范体系性,而法律作为诱因,则令法律工具化,失去其规范之本质。法律内在价值,例如自由或正义,也只有在此才有意义。
关键词:  科斯定理  交易费用  经济解释  张五常
DOI:
分类号:
基金项目:
Tze Shiou Chien
Abstract: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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