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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杨曜,高薇:好的科斯定理和好的法律经济学,载《交大法学》2015年第3期,第47~54页。
Yang Yao and Gao Wei, ,2015 (3) SJTU LAW REVIEW 47-5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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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科斯定理和好的法律经济学
杨曜,高薇1,2
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际服务贸易处;2.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
法律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问题,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学方法论的影响。而流行的经济学方法论却容易催生一种被科斯称为"黑板经济学"的学问。这种影响已经扩散和蔓延至法律经济学。本文从区分两个版本的科斯定理出发,尝试梳理不同经济学方法论的影响;并通过分析法学和经济学的不同之处,来重构法律经济学的发展道路。本文的目的在于倡议一种好的法律经济学,一种结合经济学的抽象分析工具和法学基于经验主义的案例分析传统的法律经济学。
关键词:  法律经济学  方法论  科斯定理
DOI:
分类号:
基金项目:
Yang Yao and Gao Wei
Abstract: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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