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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魏磊杰:妥适理解法律东方主义何以可能,载《交大法学》2018年第1期,第89~94页。
, ,2018 (1) SJTU LAW REVIEW 89-9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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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适理解法律东方主义何以可能
魏磊杰1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
在《法律东方主义》一书中,络德睦旨在揭示的只是对“中国有法与否”这一问题何以成为问题以及为何西方人对其答案如此在意的认识论根源与政治根源,并未触及作为法律东方主义之反题的东方法律主义问题,更谈不上所为此举是在为当下中国法的任何具体观念进行的辩护与背书。如何界定东方法律主义及其未来将呈现何种样态,本质上仍是一个译介政治问题,需要仰赖于中国知识与政治精英未来的耕耘与塑造。迈向东方法律主义,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尽可能摒弃褊狭的法律自我东方主义倾向,需要解决好如何认真对待本土资源的问题,需要处理好政治共同体软硬实力的均衡匹配。
关键词:  络德睦 法律东方主义 中国法 东方法律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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