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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团队在弱化案件审批、强化专业审理、推动领导办案、优化人力配置等方面已取得成效,尤其在“去行政化”促进法官独立审判,重“集约化”强化团队办案力量上体现出显著的制度优势。同时,该项改革也存在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的问题,包括司法责任制难以完全落实、增加管理成本、削弱审判合力优势、审判庭长“有权无力”导致履职困难等。对此,我们建议,一方面应强化制度自洽,重视既有制度对接和给未来制度留下接口,另一方面应加强改革的协同落实,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启动释法或修法,对审判团队制度做出更为系统、整体和可行的完善设计。 |
关键词: 审判团队 制度完善 司法责任制 《人民法院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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