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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单平基,彭诚信:“国家所有权”研究的民法学争点,载《交大法学》2015年第2期,第34~58页。
Shan Pingji and Peng Chengxin, Key Issues Pertaining to State Ownership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vil Law,2015 (2) SJTU LAW REVIEW 34-5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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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权”研究的民法学争点
单平基,彭诚信1,2
1.东南大学法学院;2.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
国家所有权是民法学界近年研究的重要对象。研究焦点集中在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客体、性质、行使及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等方面。就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存在国家统一和唯一主体说、政府主体说、全民主体说、公法法人说等理论纷争;就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对专属于国家所有的客体范围、气候资源及无主物所有权的归属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就国家所有权的性质,呈现出公法所有权说、公权力说、私权说、公共所有权说、特别私权说等不同观点;就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提出通过公产、公用物理论、国有财产区分行使原则及专设专门机构以规制国家所有权行使及保障全民利益实现的不同路径;具体就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而言,存有"双阶构造说""公权说""国家所有制说""三层结构说"及"权利层次说"等不同学说。梳理国家所有权研究的主要争点可揭示此领域正在及仍待深入研究的问题,明确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方向,进而为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建构提供理论根基。
关键词:  国家所有权  所有权主体  所有权客体  所有权性质  所有权行使
DOI:
分类号:
基金项目:
Key Issues Pertaining to State Ownership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vil Law
Shan Pingji and Peng Chengxin
Abstract: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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