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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纪海龙:法教义学:力量与弱点,载《交大法学》2015年第2期,第90~104页。
Ji Hailong, Legal Dogma: Strength and weakness,2015 (2) SJTU LAW REVIEW 90-10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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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力量与弱点
纪海龙1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摘要:
法教义学不可替代的功能在于就法律实践进行的沟通,尤其是法教义学为法律系统内的沟通提供了"法言法语"。法教义学的方法有三个:法律渊源学说、法学方法论与体系化。而德国式法教义学的潜在弱点在于不恰当的体系化。不恰当的体系化会导致僵化、保守以及对其他学科知识和视角的忽视。但这种不恰当的体系化并非法教义学的必然结果。避免此弱点的途径是在处理疑难案件时的两步走:第一步是首先忘却体系、直面问题,就各种解决方案在法学与非法学上的论据进行充分辩论,并得出此案件的应然处理方案;第二步是回归体系,将上一步中得到的案件处理方案纳入到体系中,对其给出法律体系内部的名分。
关键词:  法教义学  体系化  法律规范  法律概念
DOI:
分类号:
基金项目:
Legal Dogma: Strength and weakness
Ji Hailong
Abstract: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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