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专区

版权信息

  • 主管:上海交通大学
  • 主办:上海交通大学
  • 主编:王先林
  •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楼
  • 邮编:200030
  • 电话:021-62933317
  • 邮箱:lawreview@sjtu.edu.cn
  • 国际刊号:ISSN 2095-3925
  • 国内刊号:CN31-2075/D

下载专区

友情链接

期刊搜索

当前目录

  • 2025年 第卷 第5期
  • 出刊日期:2025-09-15

《交大法学》是由上海交通大学主管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编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其创刊于2010年,最初采取以书代刊的方式出版了两卷,2012年正式获得许可后改为期刊出版发行。

详细信息
    特稿
  • 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
    史际春
    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的关系密切。竞争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政策,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相辅相成。市场竞争依赖自发机制,作为政府行为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应当谦抑,而不能强化。当前竞争执法存在常识和立场偏差、专业性不足及外部干扰等问题。其改革,须强化说理及宗旨条款、原则条款、概括条款、兜底条款的运用;建立行业监管机构与专门执法机构的协同机制,在管辖权上遵循“特殊优先、一般兜底”的原则。竞争执法救济应当对竞争执法机构适用竞争法的实体规范,以保障竞争政策的有效实现。
    2025  .  (5):    5-16    [摘要](20)    [PDF](15)
  •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宪法监督论
    范进学
    习近平总书记宪法监督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从宪法监督的科学内涵、健全和完善宪法监督机制和程序、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人大宪法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地位与作用等多个方面对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与理论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本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监督的重要论述,就上述四个层面的要求进行了学理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宪法监督重要论述对于推动中国特色宪法监督理论研究与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监督宪法实践健全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
    2025  .  (5):    17-29    [摘要](10)    [PDF](8)
  • 纠纷治理如何稳定法律预期——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化原理
    陈洪杰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代表的社会治理模式正在尝试进行更为多元的实践探索和转型,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体系。借助经典法社会学案例“卡迪的第十二头骆驼”的隐喻表达,法社会学家试图提供一个关于国家治理或是纠纷治理的新思路,那就是通过主动“借给”社会一头“骆驼”,努力超越参与博弈者通常采取的压倒一方或者取代一方的非合作策略,让原本零和的非合作博弈有可能转化成正和的合作博弈。从“卡迪的骆驼”所执行的象征功能来看,在合作博弈的策略背景中,司法所能调用的最为重要的象征资源就是“预期”本身,正是通过“对预期的预期”这一象征媒介,博弈的各方参与者才有可能在执行合作策略的过程中,让作为象征资源的“预期”获得再生产。司法所象征的公共权力体制才有可能通过“借给”社会一头“骆驼”而获得合作剩余。
    2025  .  (5):    30-43    [摘要](12)    [PDF](9)
  • 法学原理与制度变革
  • 中国著作权法前沿争议的应对方案
    熊琦
    随着我国本土版权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在与互联网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先后融合后,著作权制度既与域外同步面临新技术的冲击,也因产业特色的差异而呈现不同的调整路径。但在前沿问题的解读和应对上,我国存在将技术上的新概念等同于法律上的新问题,以及在没有穷尽既有规则文义的前提下创设新规则的方法论偏见,不但引发了著作权制度体系的混乱,也影响了规则解释的稳定性。为了实现法律适用的平等性要求,有必要坚持从法律效果而非技术效果的角度来分辨前沿问题,并回归对现行规范的文义加以补充、扩张、限缩或改造来对不确定概念进行具体化和价值填充。特别是在我国著作权法修订频率较低的情况下,利用对关联性判例进行体系化解释和通说塑造,显然是比直接引入新概念或者新规则更为可行的路径。
    2025  .  (5):    44-60    [摘要](37)    [PDF](11)
  • 模型蒸馏正当性的公共领域法理解读
    黄汇 李展鹏
    蒸馏技术在大幅优化模型训练效能的同时,面临知识产权正当性的挑战。模型蒸馏的本质是对公共领域知识的创造性转化,所以公共领域理论为这一争议提供了有益见解。随着知识生产的经济成本结构发生变革性重塑,以及面对技术后发追赶和非线性创新的产业发展诉求,蒸馏技术驱动的知识共享机制正凸显其时代意义。蒸馏技术契合知识产权制度之技术进步和利益平衡的公共领域价值追求,在性质上属于知识产权公共领域的权能例外。为平衡公域知识之充分利用与循环生产之间的张力,宜构建“三位一体”的法律调节模式: 以合同对价补偿机制来维持公共领域的扩张动能、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来遏制不当利用公共领域的非法仿冒行为、以反垄断法来保障公共领域要素的自由流动,由此推动蒸馏技术健康有序发展。
    2025  .  (5):    61-73    [摘要](11)    [PDF](12)
  •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何以赋权: 基于艺术原理的展开
    万勇 吴悦婷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艺术融合科技的结晶,能够通过作品规范要件的考察。结合艺术原理可理解创作的随机特质,以摄影为参照回顾版权史,创作的概念张力也能适应人工智能的技术更迭。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语境下,思想表达二分法的适用存有争议,明确真正的评价对象则可化解难题。应当坚持以造型艺术为核心的保护逻辑,区分看待提示词与生成图片。应当从行为引导生成式人工智能向善发展,强化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信赖度,推动其和谐融入创作圈层。
    2025  .  (5):    74-86    [摘要](14)    [PDF](13)
  • 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平行保护”界分
    孙山
    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兜底保护”说、“补充保护”说和“平行保护”说三种学说分歧与实践差异。基于防止重叠保护、过度保护的现实需要,“平行保护”说理应成为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分的最优选择。“平行保护”界分的底层逻辑是法益的区分保护原理。著作权法保护作品中的独创性表达,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条件地保护作品中的非独创性要素,前者之上产生绝对权,后者之上形成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也就是《民法典》第126条中的“利益”。因此,尚在《著作权法》保护期内的作品和已超过《著作权法》保护期的作品均不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不具备独创性的作品要素仅在竞争法意义上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限保护。
    2025  .  (5):    87-103    [摘要](18)    [PDF](14)
  • 科技创新与数字法治
  • 算法行政中信任构建的法律路径
    黄智杰 王锡锌
    算法行政能够提升行政效率和决策质量,也带来正当程序虚化、公民权利减损和问责机制模糊化的风险,进而引发了广泛的社会焦虑和不信任。因此,如何构建公众对算法行政的信任,是算法行政面对的重大问题。针对算法行政的法律控制技术,传统上以“禁止性预防标准”为中心,这一风险控制路径过于严格地设定了算法行政的法律保留范围和实体控制边界,在评估方式的科学性与适用范围的场景化两个方面存在缺陷。对此,应从“强风险预防”转向“可容忍风险”的理念,通过理性化的风险沟通与处置机制来动态回应公众预期,避免公众对算法产生不合理的恐慌或盲信。算法行政中的风险不仅源自技术层面,更是社会技术系统运作的结果,涉及政企关系、组织体制、人机互动决策结构与权责分配等问题。因此,算法行政的法律控制不能仅依赖传统的节点式信任构建方式,而应从整体的数字行政生态出发,结合算法行政的社会技术属性,建立系统性的信任机制,实现风险控制与算法赋能的兼容兼顾。
    2025  .  (5):    104-120    [摘要](14)    [PDF](11)
  • 论稳定币本土发展的规范逻辑
    张阳
    国际稳定币的勃兴使虚拟货币合法性问题重回我国监管视野。稳定币与央行数字货币、比特币、货币市场基金、“支付宝”等有明显差异,是挂钩法定货币或特定资产能确保可兑换性的加密数字支付债权通证,不能沦为投资或投机的资产增值工具。既不宜夸大其在支付结算体系中的替代功能,也不可忽视其跨越货币法、银行法、证券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交叉影响。在现行禁止式监管基调下,稳定币的本土发展面临上位法缺失、监管规则与技术演进脱节、司法裁判尺度不一及公序良俗条款滥用等问题。加之与数字人民币、第三方支付的协同关系尚未厘清,进一步加剧了监管介入的复杂性。破解之道需从储备资产保障、发行主体治理及运行机制规范三方面入手;监管架构当依托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与央行的双层协调机制,明确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标准;在制度优化方面,应由全面禁止转向审慎管制,优先制定综合性的稳定币监督管理规章,适时推动《支付结算办法》升级为法律,构建适应数字金融发展的“大支付”制度框架。
    2025  .  (5):    121-135    [摘要](175)    [PDF](12)
  • 研讨与观点
  • 积极刑法立法观视域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
    姜涛
    犯罪附随后果有助于实现以一般预防为导向的政策目标,但本身存在“治理悖论”的困局:“重惩罚、轻复归”的犯罪附随后果带来“轻罪不轻”现象,导致“社会惩罚→继续犯罪”的系统危机。犯罪附随后果作为一种社会惩罚,是重罪重刑时代的产物,将犯罪附随后果不加区分地适用于轻罪,违背责任主义原则而产生功能异化。犯罪记录封存作为犯罪附随后果的制度选择,会面临社会复归与安全保护的法益衡量难题,前科记录具有一定的犯罪预防效果,也是导致社会排斥的原因。在实体法上,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对象是轻微犯罪的过失犯罪以及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免除处罚的故意犯罪。在程序法上,犯罪记录封存当以出狱人员的申请和后经法院裁定为正当程序。同时,建构犯罪记录封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2025  .  (5):    136-151    [摘要](54)    [PDF](10)
  • 法学新锐与新知
  • 从同案同判到“应当参照”: 构筑双层性的指导性案例参照机制
    王威智
    反思同案同判及其与案例指导制度的关系,可帮助人们明确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功能和效力定位。对普遍绝对法则与具体经验适用的区分,揭示出一种双层意义上的同案同判: 其消极意义在于通过“一致性检验”确保形式正义,积极意义则在于传递裁判规范、完善规范供给。案例指导制度不仅体现了维护正义的价值性目的,同时也承载着规范供给的规范性功能。“应当参照”这一制度性义务是对同案同判的强化;而“裁判要点”的存在则表明该制度试图以强有力的方式实现积极意义上的同案同判,与其匹配的效力定位应当是“裁判依据”。但“唯裁判要点式”的参照适用,构成了对同案同判的“异化”运用,取消了消极意义上的“一致性检验”,无法保证参照适用的正当性,因此要确立法官“应当参考”其他部分的制度义务。双层性的参照机制可以在确保指导性案例拘束力的同时,促进对其的准确和规范适用。
    2025  .  (5):    152-163    [摘要](19)    [PDF](10)
  • 危险驾驶罪的实效与政策——基于实证研究的检讨
    黎森予
    随着危险驾驶罪成为最高发的犯罪,许多观点主张在司法上限制本罪的适用,或者增加本罪的成立要素、提高定罪条件,甚至建议废止本罪。但是,尚没有充分的实证研究说明我国设立本罪并实施十多年来对交通安全产生的实效,因此无法推测上述改动的后果。对交通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建立回归模型,结果显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在危险驾驶罪设立后出现显著的降低。在本罪实施过程中,上一年度检察机关对醉酒驾驶案件作出的审查起诉决定总数增加时,本年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倾向于减少,但不起诉率、定罪数和缓刑率与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没有明显关联。基于实证结果,不宜废止本罪,也不宜增加本罪的成立要素或硬性提高血液酒精含量标准,而应在扩大刑事追诉范围的基础上减轻追诉的法律后果。
    2025  .  (5):    164-176    [摘要](23)    [PDF](9)

信息公告

更多>>

在线期刊

排行榜top20

  • 下载排行
  • 点击排行